3月15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由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市二中科技广场隆重举行。为倡导理性消费,引领低碳生活,增强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3月15日,宿州学院管理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分队在团总支书记王淑霞的带领下参加了当天开展的“新消费我做主”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青年志愿者们很早就到达现场布置场地,搬送活动材料,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在活动中,志愿者们向市民们发放维权书刊文件,并热情地帮助前来询问的市民向他们讲解消费时应注意到的各种问题以及正确的维权方法,使得市民们对如何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本次志愿活动不仅帮助更多的市民了解“新消费 我做主”这一消费理念、提高维权意识,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将“新消费我做主”的理念带进校园,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提供助力。(王金岭 特约通讯员:张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