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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手机不慎落车上 的哥竟索要600元报酬才归还

热点话题 时间:2015-11-23 19:31 点击: 来源:阜阳新闻网
[导读]坐出租车时,大学生小张意外将手机落在了车上。打通电话后,出租车司机却索要600元报酬,这让小张难以接受。

  坐出租车时,大学生小张意外将手机落在了车上。打通电话后,出租车司机却索要600元报酬,这让小张难以接受。

  小张是阜阳师范学院的一名大一学生。近日,她与同学前往阜城大润发购物。晚8时许,他们在大润发前乘坐了一辆出租车,返回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校区北门。期间,小张将一部OPPO手机落在了出租车上。

  “打了几遍才打通,驾驶员说要600元报酬。”小张说,这部手机是她高考后才买的,约2000元。

  由于对该驾驶员的要求十分气愤,小张拨打了110。“后来手机就一直关机了。”小张说,此事也就无果而终了。但她认为,出租车驾驶员归还遗失物品,不应索要高额的报酬。

  无独有偶。9月初,市民王先生大意将iphone6plus落在了出租车上。发现手机丢失后,他及时拨打了手机号码并联系上了出租车驾驶员。“当天下着雨,他将我手机送了回来,也要了报酬。”王先生说,他将身上所有的钱全部给了该出租车驾驶员,共100多元。但是,他认为给予一定报酬是应该的。

  那么,出租车驾驶员送还乘客遗失的物品,是否应索要报酬呢?

  据市出租车管理站投诉中心主任宋志新介绍,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应当设法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交给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或者驾驶员因归还乘客遗失物品而发生的车辆行驶费等合理费用,由遗失物品的乘客承担。

  “乘客要支付的费用大致包含交通费、通讯费、保管费等,但一定要在合理范围内。”宋志新说。

  原标题:手机落出租车上 的哥索要报酬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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