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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在全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省内教育 时间:2015-10-12 10:33 点击: 来源:厅师资处
[导读]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召开全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情况,交流了各地工作经验,部署“十三五”期间“三区”……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召开全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情况,交流了各地工作经验,部署“十三五”期间“三区”支教有关工作。各省(市、区)教育厅(教委)和新疆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我省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介绍了实施“三区”人才支教计划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肯定。2013年以来,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我省从市、县(区)城区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的学校选派了4024名骨干教师,赴全省31个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为期一学年的支教工作,覆盖了义务教育阶段各个学科,受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2199所,有力推动了“三区”受援县(区)教师队伍建设。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实施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机制。2013年6月,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安徽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从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基本要求、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方面对“三区”人才支教计划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支教计划的主要任务,以及各级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形成“省市县联通、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建立省级部门协调机制,省教育厅牵头制定方案,受援县区所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财政厅按照与中央财政拨款1:1比例予以配套,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省有关部门统筹项目管理,审核各市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实施,开展评估检查。

开展需求调研,建立工作对接机制。省教育厅印发需求通知,要求各受援县对学段、学科和人数的需求情况进行摸底,提出受援岗位需求。在汇总各地需求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召开对接会,组织跨市支教的派出和受援地市教育局进行对接,确保选派教师与受援地需求一致,并明确选派教师到岗时间和工作要求。各受援县召开对接会落实支教工作,实现受援学校与支教学校的有效对接。

严格资金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为准确掌握各受援县(区)人才支教计划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将“三区”人才支教计划经费使用情况纳入2014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检验、考核经费支出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研制了《安徽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市、县教育局对照评价指标,全面核查项目绩效。在市县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中心进行抽检。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实施规范。完善制度,是“三区”人才支教计划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的保障。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徽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从支教教师任务、支教教师管理与考核、支教教师待遇与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明确支教教师由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支教期间必须完成受援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支教期满由受援学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视同于派出学校考核的结果。要求支教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各受援县(市、区)不得从专项经费中提出管理费,确保经费全部用于选派教师等,使支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

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注重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积极营造支教氛围。各受援县和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主动帮助支教教师解决后顾之忧和实际困难,在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面尽可能为支教教师提供方便。各派出市、县教育局和学校每学期都定期或不定期到支教教师受援学校进行慰问。有的市县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之外还拿出专项资金对支教教师进行补助。各地还评选表彰选派期间业绩突出、基层欢迎的优秀支教教师,激发并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三区”人才支教计划中。

发挥示范引领,强化绩效提升。各受援县和中小学校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等形式加强互动交流,安排支教教师参与到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中,发挥支教教师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了受援学校的多方面发展。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遵守受援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并用他们丰富的知识、先进的理念为受援学校传送经验,让更多的老师能够观摩支教老师的示范课,开阔新视野,更新新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使支教活动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支教教师不仅是支教工作的实施者,同时也是双方学校加强联系、拓展支教内涵的桥梁和纽带。通过支教活动,加深了各地区、各学校之间的友谊,逐步形成了“市对市、县对县、校对校”结对帮扶的支教长效机制,拓展了支教内涵。如芜湖市与亳州市作为跨市对口支教的结对帮扶市,在“三区”支教工作之外还开展了教育专家团讲学、教育管理干部挂职交流、职业教育资源共享等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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