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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化工学校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招聘信息 时间:2015-07-13 00:00 点击: 来源:安徽教育网
[导读]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和相关要求……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化工学校校办公室(安庆市北郊蜡烛山)。

乘车路线:乘安庆市内公交4路车到化校站下车

联系电话:0556-5348512。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  

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学校网站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和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

(一)专业测试方式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

试讲时间每人30分钟,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2小时)按指定教材封闭式备课后授课方式;

技能操作内容范围是本专业的实际操作技能,操作时间根据不同专业特点,为40至100分钟。

考生当场抽签决定专业测试顺序和试讲、技能操作内容。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对于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20日进行。考生请于当日上午8时前到安徽化工学校教务处办公室(办公楼四楼西)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学校教学实验楼或实训场地。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考官组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1个专业测试考官组,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化工学校网站(www.ahhuaxiao.cn/)和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网站上公布。其中,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1.2×0.4,下同),专业测试成绩占6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进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www.ahhuaxiao.cn/)和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网站公示一周。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将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批文下达后,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化工学校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56—5348499(安徽化工学校纪委书记办公室)

0556—5348512(安徽化工学校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51—62816949 (安徽省教育纪工委)

附件:2015年安徽化工学校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化工学校

2015年6月18日

附件:

2015年安徽化工学校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统考成绩

名次

备  注

300075

302000703122

91

1

 

300075

302000703121

86.5

2

 
         

300076

302000703128

85

1

 

300076

302000703213

83.5

3

 

300076

302000703207

79.5

4

 

300076

302000703130

77.5

5

 

300076

302000703201

77

6

 
         

3000077

302000703225

92.5

1

 

3000077

302000703218

85.5

2

 

3000077

302000703222

85.5

2

 

3000077

302000703229

81.5

6

 
         

3000078

302000703305

70.5

1

 
         

3000079

302000703323

82

2

 

3000079

302000703320

7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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