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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打工”是惯例?老师,我不是你的廉价员工

国内教育 时间:2015-05-26 15:07 点击: 来源:新华网
[导读]程乐迪是东北一所高校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第二学年按照惯例来到北京的实验室学习,也“按照惯例”成了老师创业公司的“员工”。

  师生关系中,被动的学生只能忍

  中南大学毕业的周枫读大四那年,也在老师的公司工作过。老师没提工资的事情,只是为他解决了吃住,给了他很多锻炼的机会。

  现在回头看,周枫承认自己那时候“很单纯”,不过那个阶段他是为了尝试是否适合那样的工作,对于报酬他不看重。

  毕业后,周枫又一次和老师一起创业,这一次的关系是“合伙人”。双方明确了股权分配、工作职责、作息时间等,共同做一番事业。

  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周枫在校期间和老师创业时,老师是分配任务的角色,周枫是完成任务的角色。如今公司的所有问题老师都会和周枫商量,听取他的意见,根据双方特长安排工作。

  记者了解到,像周枫一样和老师建立合伙人关系的很少,大部分学生是像程乐迪一样,在老师的公司或项目里帮忙。但是在工作安排和待遇方面千差万别,一切决定权都在老师手中。

  大家是不是都不愿意当老师的员工?程乐迪想了想说,学生的看法是不一样的:想走学术道路的人希望多发论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打算毕业后找工作的人有的希望有这个锻炼机会,也有人希望能去大公司实习,还有人只是不敢反抗,选择“忍”,或是应付老师安排的工作。

  “不一定会影响毕业,但如果反抗大家会担心未来老师会给自己很多麻烦。最心疼的是时间成本。”程乐迪说。

  她身边只有一位学生反抗过,这位学生明确向学校表示了不愿意在老师的公司里干活,有自己的规划。学校接受了他的意见,为他更换了老师,但并没有制止老师的行为。

  根据张林了解的情况,如果和自己所研究的项目相关,又在求学阶段得到实践机会,在初期大部分学生是愿意的,即便工资很少,学生也很珍惜锻炼机会。可是时间长了,一些老师不愿意放手学生。有一些学生和老师闹掰了,为的就是早点毕业。

  “学生是很被动的。”张林说。

  老师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学生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鼓励老师创业,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点燃了老师们创业的热情。

  不少专家认为,这是一件好事,不仅可以促进产学研一体化,还可以让老师离市场近一些。

  云南省青年创业协会导师孙晓璇称,更重要的是,以前老师创业都是“偷偷”的,学校会认为老师的重心没有放在教学上面,现在出台了很多文件,有想 法的老师多了。在一些和学生专业结合得比较紧密的项目中,老师也会让学生参与其中。双方是自主关系,老师如果觉得学生符合要求,今后可以作为员工考虑,学 生觉得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老师也不能勉强。

  在孙晓璇看来,老师一般都会以项目给学生单独结算补助,但不能把学生等同于员工。大部分学生的目标是顺利毕业,员工的目标是通过努力得到认可,因此对他们的衡量标准也不同,应该针对他们的努力程度及结果来决定待遇,有差异也是正常的。

  如果单单提到保护学生权益、约束老师,孙晓璇认为这很难,因为学校很多时候并不了解老师项目中的细节,她建议学生以“是否和自己未来目标吻合”来判断项目。

  对于程乐迪来说,也并不是一切“向钱看”,她希望老师能够根据学生的兴趣为学生规划道路、安排项目,并且尊重学生的选择,不以老师的地位压迫学生做一些不愿意做的事情。

  这和“过来人”周枫的意见一样,“自愿”是学生是否要在老师的公司里工作的第一考虑因素。其次,要考虑学生对这份工作是否有兴趣、老师给予的回报(不只是金钱)、未来的安排等,学生需要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决定。

  张林认为,老师带领学生创业中的很多问题并不适合一刀切,很多软性问题只能呼吁和倡导,关键是“规定学生什么时候可以毕业,老师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让学生做过量的、或者不愿意的研究”。(文中程乐迪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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