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芜湖市2015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芜湖市2015年高校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总额达30.8万元。
通知要求各县(区)于6月20日前,根据下达的资金额度和资助指标建议数,参考当年高考人数,将指标分解到校。各学校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让每位高中应届毕业生知晓。各学校将推荐的资助人选及时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复评,并将评审结果在 市、县 (区)教育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发放。
各县区和学校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500元、省外院校录取1000元)发放,严禁擅自调整标准,于9月10日前完成资金发放工作。原则上应杜绝资金结余现象。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发放并方便学生申请,在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认定时,申请入学资助项目的学生若获得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可不另外 提供家庭 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对于未获得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学生,可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等。
原标题:今年高校困难新生资助金3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