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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安徽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省内教育 时间:2017-08-18 08:26 点击: 来源:安徽教育网
[导读]皖教秘职成〔2017〕64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皖教秘职成〔2017〕64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大力推动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激发全民学习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33号)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安徽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学习活动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时间: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定于10月第三周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我省各地活动周举办时间在10月前后的一个月内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

(一)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要面向广大城乡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提倡多部门联动,根据部门工作特点,组织安排系列活动。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学习服务。鼓励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技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鼓励相关行业企业参与社区教育,不断扩大全民学习活动覆盖面。

(二)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广播电视大学、社区学院(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要积极参与活动周,充分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社区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学习体验活动,为社区提供全民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学习需求。

(三)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安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我省全民阅读。

(四)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与展示活动。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活动,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推广各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经验和成果。通过寻找学习榜样,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先进典型,促进成人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促进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省级遴选工作由省职成教学会承办,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1。

(五)开展“优秀教育培训机构”遴选活动。组织开展“优秀教育培训机构”遴选展示活动,树立一批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中发挥示范作用的优秀典型,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举办安徽省“全民终身学习成果展”。在2017年全国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上,设立安徽展区,全方位展示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成果。此项工作由省社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承办,具体方案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全国“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掀起全民学习的热潮,营造良好氛围。全省活动周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社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活动周的组织开展,作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省辖市、直管县、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都要举办活动周,其他县(市、区)要创造条件组织开展活动。今后,全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将采取申办制,根据各地工作开展和申请情况,由省教育厅确定承办城市。

(三)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社区教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社区教育重要意义和发展成绩的宣传,总结推广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以及各地的典型经验;深入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各市、省直管县可通过公开征集今年“学习活动周”宣传口号的形式,引导市民关注和参与学习活动周。

(四)做好材料报送。全省“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材料请与8月31日前报送;“全民终身学习成果展”材料及宣传口号请于9月15日前报送。活动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9月30日前报送;活动周工作总结请与11月20日前报送。

以上资料均报送至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社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联系人:

省社区研究指导中心:曹颖  

电话:15626425049;0551-64665806

邮箱:2771609859@qq.com

省教育厅职成处汪德金;

联系电话:0551-62827839;

邮箱wangdj@ahedu.gov.cn。

附件:1.2017年全省“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2.2017年全省“全民终身学习成果展”实施方案

3.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筹备情况表

4.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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