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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谁该为遭遇电信诈骗死亡的大学生负责

热点话题 时间:2016-08-27 00:08 点击: 来源:封面新闻
[导读]两位大学生接连遭遇电信诈骗,且最终殒命。谁该为他们的死亡负责?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了我国法学专家洪道德、陈实教授和多名律师,对此进行了解读。

  徐玉玉录取通知书与诈骗分子手机号码

  8月19日,山东临沂18岁女大学生徐玉玉接到陌生电话,被骗走了东拼西凑的9900元学费。与家人去派出所报案回来的路上,女孩昏厥,最后不幸离世。山东省公安厅已成立专案组进行侦破,目前已将三名主要嫌疑人抓获。

  就在8月23日凌晨,山东临沭县大学生宋振宁也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心脏骤停,不幸离世。

  两位大学生接连遭遇电信诈骗,且最终殒命。谁该为他们的死亡负责?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了我国法学专家洪道德、陈实教授和多名律师,对此进行了解读。

  法学专家:诈骗分子最高可判无期

  我国刑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认为,在徐玉玉的案例中,遭遇9000多元的电信诈骗成为女大学生死亡的重要原因。“很明显,她的家境困难又遭遇这样的事情,让她难以承受,又气又急,激愤而死。”

  我国诈骗罪的刑事处罚刑期分为3类: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年以上10年以下;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本案中,虽然诈骗数额属于较大数额,并不属于巨大数额,但是诈骗导致了女大学生的死亡,属于特别严重情节。因此应该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洪道德说,此事已经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动用了大量公共资源。“在我看来,为了示范效应,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无期徒刑之间的处罚是比较合适的。”

  不过,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徐茂辉律师认为,虽然大学生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是从辩护的角度来看,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诈骗是大学生死亡的必然、唯一的联系,因此诈骗只是可能导致大学生死亡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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